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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:内地与香港进口公路舱单“一单两报”

2025-05-20 浏览量(493) 来源:海关总署


5月19日,一批由香港发往内地的电子产品,在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使用“一单两报”功能提交原始舱单申报信息后,一次性完成了内地公路舱单和香港道路货物资料的申报工作。该批货物经深圳湾口岸进境,首次实现内地与香港进口(北上方向)货物申报信息的“一次录入、两地使用”,通过对预申报公路舱单数据的共享共用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,有助于为企业营造更加快捷便利、更加畅通高效、更加协调透明的口岸营商环境。

日前,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、外交部等20个部门(单位),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,提出“积极推进内地与港澳‘一单两报’合作”等29项措施。

首批使用内地与香港进口公路舱单“一单两报”功能办理进口舱单申报的企业,在“一单两报”功能上线后,只需一次录入即可完成两地申报,可节省半个小时以上,同时大大减少申报差错,省时省力。

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科技处介绍,内地与香港“一单两报”是智慧海关建设业务场景内容之一。此前,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已经上线内地与香港出口(南下方向)公路舱单“一单两报”功能。此次上线内地与香港进口公路舱单“一单两报”功能,实现了内地与香港之间公路运输货物全覆盖。

海关将继续聚焦内地与香港企业在通关申报方面的痛点、堵点、难点,立足企业诉求,在确保数据隐私、安全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,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,进一步拓宽内地与香港“一单两报”业务覆盖范围,推动跨境贸易数据共享共用,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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